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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廣告法》禁止出現的詞匯
  • 時間:2019-11-13 15:06:16        編輯:chen_2016        點擊量:4410次
  • 1、避免出現主觀色彩的字眼,如驚現、驚爆、竟然、竟、膽敢等,標題不得使用侮辱個人、民族和國家的字眼。

    2、禁止使用最好、最佳、金牌、名牌、優(yōu)秀、資深、最賺、超賺、第一、唯一、最新、最高、最先、巨星、著名、第一品牌等這樣含有絕對性和夸大用語。

    3、奢侈、至尊、頂級享受等帶有炫富內容的廣告語也是禁止出現在各類廣告中。

    【法律依據】

    《廣告法》第三條,廣告應當真實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,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(yōu)秀傳統(tǒng)文化的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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